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基建处招聘启事
因我校航天学院、基建处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如下:
岗位一:航天学院办公室管理人员,1人
岗位二:基建处综合科,1人。
岗位三:基建处工程管理科,1人。
岗位一:航天学院办公室管理人员,1人
岗位职责:
1.协助 分管院长进行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各专业培养计划、开课计划及教学大纲;
2. 负 责学生教务、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学生注册、重修、休学、转专业以及离校等工作;
3. 做 好每学期期末全院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工作;
4.协助 院领导起草各种教学文件以及与教学相关的报表、总结、汇报材料;
5. 完 成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聘用条件:
1. 热 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2. 有 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3. 取 得或即将取得硕士学位,胜任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技术、外语应用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 校 外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应是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校内教职工可适当放宽);
5. 年 龄不超过28周岁(校内教职工可适当放宽);
6. 身 心健康。
岗位二:基建处综合科,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 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及其所属的分项工程招标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2. 负 责办理各类合同审核、审批、鉴印等手续;
3.参与 工程用材中甲供材料和设备的供应、检验、验收、留样和对账、核准工作;参与建筑材料市场的调研、询价工作,参与工程用材价格签证工作;
4.配合 工程概预算审核及调整,以及财务结算中基建部门的有关工作;配合工程结算的预审和送审工作;
5. 完 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条件:
1. 热 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2. 耐 心细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3. 具 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建筑经济专业毕业;
4. 熟 悉工程预决算业务,踏实肯干,工作能力强;
5. 校 外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6. 校 外应聘人员一般年龄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工程咨询机构从事造价审核工作经历的优先,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的优先。
岗位三:基建处工程管理科,1人。
岗位职责:
1. 负 责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要点的编制;
2.负责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图纸技术及深度的审查;
3.负责 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等的编制;
4.负责 建筑智能化工程现场施工管理;
5.参与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保修;
6.完成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条件:
1. 热 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2. 耐 心细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3. 具 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筑智能化专业应届毕业生;或从事建筑智能化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 具 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
3. 具 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4. 年 龄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
聘用办法及待遇: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岗位人员招聘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职工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聘。在招聘截止日期后两周内由用人单位组织业务素质考核,若两周内未接到面试通知说明未通过初步审核,学 校将不再另行通知。
我校新聘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人事关系由人才中心南航分中心代理,聘用后享受国家、省和校内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如有政策调整按学校新的聘用办法执行。
应聘方式:
如不方便书面投递或邮寄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简历。
招聘截止时间:2010年4月30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闾 浩 赵 海燕
地址:南航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0房间
电话:025-84892461 电子信箱:job51@nuaa.edu.cn
南航人才招聘网址:http://zp.nuaa.edu.cn
书面简历投递地址:
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航人事处高级人才办(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0房间)
邮编:210016
2010年4月14日